【文汇网讯】(记者 周亚明 贵阳报道) 从今年3月1日起,存在下列6种情形之一的「荣誉」「挂名」代表,将被贵阳市叫停。这是22日召开的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下称《办法》)作出的规定。
这6种情形是,因工作变动,失去原有代表性,不需要继续担任代表职务的;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执行代表职务的;贵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未经批准一年内三次不参加常委会会议的;未经批准一年内两次不参加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的;任期内三年未领衔或联名提出议案,或者未提出代表建议、批评或意见的;因犯严重错误和违反社会公德,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不宜再担任代表职务的;其他情形需要辞去代表职务的。
存在前述6种情形的一般被称为「荣誉代表」或「挂名代表」。他们被叫停的方式,按《办法》说法是「建议辞职」。此外,还有「自愿辞职」,专指:贵阳市人大代表因自身原因不愿意继续担任市人大代表职务的,可以向原选举单位书面提出辞职。
据悉,《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对贵阳市人大代表辞职的方式、需要辞职的情形、辞职的程序、辞职的启动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办法明确,贵阳市实行市人大代表辞职制度,辞职采取自愿辞职和建议辞职两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