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郑治祖)反对派连日就「铜锣湾书店」股东李波等人报称「失踪」事件进行炒作,声言香港警方和内地部门的通报机制失效。特区保安局局长黎栋国27日在立法会大会上回应议员质询时强调,过去一段长时间,香港警方透过和内地部门的通报机制,收到超过1.2万宗通报,涉及9,400名香港居民,不能认同议员基于推论,就指通报机制失效。黎栋国又指,警方已向广东省公安厅警务联络科,寻求和书店股东李波会面,但何时成事不在警方掌握之中,警方会继续调查事件,他认为目前做法合理。
公民党立法会议员梁家杰27日在会上咬住李波事件炒作,声言有内地媒体的社评提到「全世界的强力部门通常都有规避法律让一个被调查者进行配合的办法」,质询是否有「强力部门」在港规避法律地执法。不过,立法会工业界议员林大辉亦追问,若有港人在港犯下危害国家的行为,特区政府会否主动向内地通报或协助将有关人士带返内地。
黎栋国回应时表示,不理解内媒评论「铜锣湾书店」案件时,提到的「强力部门」所指是甚么,特区政府并无使用「强力部门」的名词,亦不理解某传媒有关名词所指是甚么,认为社评代表一种看法,但警方的结论须基于事实。他强调,特区政府就事件表示高度关注,亦充分理解社会对此的关注,警方亦已展开积极、全面的调查,及与涉事者的家属保持联络、告知调查进度,特区政府一直透过警务合作机制向内地警务协助单位寻求协助,合作机制恒之有效,包括可就刑事、商业罪行及失踪案等展开沟通。他又指,过去一段长时间,警方透过和内地部门的通报机制,收到超过1.2万宗通报,涉及9,400名香港居民;在过去5年,两地警务机关透过相关机制,共提出5千多宗要求协助个案,不能认同议员基于推论,就指通报机制失效。
他又补充,双方合作模式亦与国际警察、刑警合作模式相似,双方合作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
黎栋国续指,香港自回归以来,严格接照「一国两制」原则及香港基本法处理特区的事务,香港基本法亦仅授权本港执法者执法,反之,香港以外的执法机关在港并无权力执法,若外人未经授权却在港执法,则属违反且不能接受和不被容许,而特区政府并只按法律办事及绝不协助、容忍境外人士在香港执法。
黎栋国亦表明对于有关报称「失踪」人士被内地执法人员在香港作出拘捕或押送回内地等坊间传言,至今仍未证明属实,目前只是揣测,但特区政府会用一切可行及有效方法了解事件,香港与内地并无移交疑犯协议,并正商讨有关问题,因此会否将有关人士交返内地亦「无从谈起」。
但他重申,香港基本法第28条规定,「香港居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香港居民不受任意或非法逮捕、拘留、监禁。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居民的身体、剥夺或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禁止对居民施行酷刑、任意或非法剥夺居民的生命」,特区政府亦会一如既往继续坚决依法保障市民的权利、自由,警方亦会严格依法办事,强调有规有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