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马琳 北京报道)交通运输部1日表示,内地将在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自今年4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将率先实施减排。经初步测算,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后,到2020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硫氧化物和颗粒物将比2015年分别下降65%和30%。
交通运输部近日出台了《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巡视员李青平1日向记者表示,排放控制区复盖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珠海等9个城市周边水域及内河通航水域,长三角地区上海、南通、杭州、宁波、舟山等16个城市周边水域及内河通航水域,以及复盖环渤海(京津冀)地区大连、丹东大陆岸线交界点与烟台威海大陆岸线交界点的连线以内海域和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等13个城市内河通航水域。
李青平介绍,自今年4月1日起,长三角区域将率先实施减排,船舶在长三角水域排放控制区核心港口靠岸停泊期间使用硫含量不高于0.5%m/m的燃油。
据环保部门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约佔全国排放总量的8.4%,氮氧化物排放量占11.3%,受船舶污染影响最大的是港口城市。此次交通运输部设立船舶排放控制区就是为了控制船舶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改善内地沿海和沿河区域特别是港口城市的环境空气质量。
据了解,为推进《方案》的实施工作,交通运输部已印发《船舶排放控制监督管理指南》等配套文件,协调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落实船舶排放控制区保障及鼓励措施,加强珠三角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工作与港澳的联动,在政策、技术上支持长三角区域核心港口率先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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