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装修费17万元变78万元!一间室内设计及装修公司涉嫌以「先动工,后报价」手法不断增加装修费,令客户最终「埋单」要支付较初议定价多近4倍费用,海关接获投诉后怀疑有人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中的不良营商手法,终拘捕涉案公司3名男女董事及职员扣查。海关表示,今次是首宗以不良营商手法控告装修公司的案件,提醒装修公司要向客户提供充分资料,消费者签合约时亦要小心,并应选择有信誉的公司。
涉案被捕的3名男女,年龄介乎46岁至47岁,包括两名男女公司董事及1名男职员,3人经调查后暂获准保释候查。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不良营商手法调查组指挥官黎嘉乐表示,案中受害户主于2014年9月光顾一间室内设计及装修公司,要求装修一个马鞍山区实用面积约800呎单位,对方开出一份17页纸的报价单,内容包括10个项目,其中9项均有清楚列出详细收费,包括翻新、拆墙及订制家私等,共收费约17.5万元,但报价单中的第十项则写上「其他」,且内容含糊。
黎嘉乐称,装修公司职员在动工初期态度殷切,又主动提议多项改善工程,并追加第二份报价单,价格同样是约17万元,户主亦不虞有诈,但1个月后装修公司开始不断以「先动工,后报价」追加报价单,另又涉及大量隐藏收费。
狂加报价单 户主「焗」付78万
当户主不满有关收费而与职员理论时,有人开始态度转趋恶劣,最终户主先后被追加8份报价单,共涉及61.1万元费用,连同最初报价单协议的17.5万元,户主共支付78.6万元,涉及的9份报价单多达160页纸,附加30张草图及218项工程,虽然户主最后已付款,但因感觉被骗,疑堕入不合理收费陷阱,遂作出投诉。海关接获投诉后展开调查,并在过去两周拘捕3名涉案男女。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商户如在交易过程中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而如该消费者没有接触该营业行为,该消费者是不会作出该项交易决定的,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黎嘉乐呼吁室内设计及装修业界须遵守有关法例,在销售室内设计及装修服务时,应向顾客提供全面、清楚明确、易于理解及适时的重要资料。而消费者亦应谨慎选择服务,如对附加收费有怀疑,应寻求专业意见。市民如怀疑商户违反《商品说明条例》,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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