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据人民网报道,2月6日中午,甘肃省武威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根据甘肃省公安厅决定,武威市公安局已撤销凉州区公安局作出的对张永生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决定(凉公(刑)行罚决字[2016]9号),并启动国家行政赔偿程序,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停止执行职务,依法依规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据了解,1月7日下午3点40分,武威市浙江大厦附近进行消防演练,点火后因处置不当引发火灾。下午4点,《兰州晨报》驻武威记者张永生从家里外出,下午4点40分与报社失联,兰州晨报联系张永生,但电话无人接听。家属反映,张永生曾接到当地宣传部门短信通知,当地党政领导要求不得采访刊发火灾新闻。
1月15日,记者谈春平在微博上征集线索,称网传《兰州晨报》、《兰州晚报》、《西部商报》甘肃三家都市报驻武威市站记者失联好多天,失联的《兰州晚报》女记者雒焕素电话也好多天打不通了。引起全国网友和媒体关注。
武威市公安局官网18日晚发布通告称,1月7日,武威市公安局凉州分局民警在执行社会治安大清查专项行动中,查获一起违法犯罪案件,其中一名违法人员为张永生。通告中还称,凉州分局在办案过程中查明,2011年以来,张永生夥同雒某某(《兰州晚报》记者)、张某某(《西部商报》记者)等人,利用记者身份,借舆论监督之名,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张永生等3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凉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并提请批准逮捕。
1月27日,凉州区政府新闻办发布信息称,1月25日,凉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犯罪嫌疑人张某生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雒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直接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同日,张某生被执行逮捕,雒某某、张某某被依法取保候审。
1月28日晚,一封兰州晨报社致武威市凉州区委政法委的公开信开始在网上流传。有兰州晨报社员工称,该文于1月26日送达了凉州区委政法委,同日还送达了凉州区检察院和武威市委政法委。报社提出凉州区公安分局应当主动回避,让张永生案异地管辖。
1月30日深夜,甘肃省检察院宣布对「武威记者涉嫌敲诈勒索被捕案」进行审查,该院已派出工作组赴武威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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