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继续有涉嫌参与旺角暴乱者落网。警方17日证实,于昨晚及17日凌晨先后在旺角及天水围拘捕两名男子,包括一名涉嫌在因特网上散播殴打记者言论的21岁香港知专设计学院男生,及一名涉嫌直接参与暴乱的29岁清洁工人。至今,警方已共拘捕68名涉嫌旺角暴乱及3名在因特网鼓吹他人作犯罪行为者。
知专生网煽「见记者踢多两脚」
被捕的香港知专设计学院男生姓罗、21岁,现就读二年级,涉嫌「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被带署扣查。据悉,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于本月9日(初二)旺角暴乱期间,发现有人透过网上讨论区平台留言,大意为鼓吹网友针对无线新闻,毁坏无线的的摄影机及「见到记者踢多两脚」,但估计他并没参与大年初一至大年初二的旺角暴乱。
警方其后展开深入调查,至17日清晨6时许,探员掩至天水围天悦村悦荣楼一单位将罗拘捕,并在屋内检走一部iPhone手机、一部MacBook电脑及一部路由器等证物。罗被带署后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下月中旬向警方报到。
警检视录影片段再拘一清洁工
被捕的清洁工人姓钟、29岁,据悉是旺角「鸠呜」活动常客。警方在旺角暴乱后检视收集所得的录影片段内容时,发现钟涉嫌参与其中。前晚11时许,旺角特遣队人员掩至旺角西洋菜街近亚皆老街,将钟拘捕。
本网记者17日发现怀疑为罗姓男生在「高登讨论区」的留言,至17日仍未删除。该帖发起人自称「中二病MK」。他在帖子中称「大家见到TVB记得掉烂佢地部机,人就可以补2脚」。还有其他网民留言煽动,其中「粒六」称「女记者点算,唔打女人」,「莓颓果」接口称「一样打,打到破相」。
法律界人士指出,任何人若在因特网鼓吹他人做犯罪行为,已属干犯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条例》第一六一条「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有犯罪或不诚实使用电脑」行为,包括网上诈骗、非法入侵电脑系统,鼓吹或教唆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等。根据《刑事罪行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是监禁5年。
警方则提醒市民,因特网的世界不是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根据香港现行的法例,大部分针对现实世界用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适用于因特网世界,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达意见、言论及集会的自由。警方一贯以来的政策是全力协助市民进行和平理性的公众活动,同时亦有责任确保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公众人士表达诉求时,亦必须遵守香港法律和社会秩序。警方绝不容忍任何暴力事件;任何人如有违法行为,警方一定会毫不犹豫地严正执法,采取果断行动及其他有效的措施以恢复社会秩序。
警方在旺角暴乱后即采取连串拘捕行动,至今已有68人(59男9女)涉嫌参与暴乱,年龄15岁至70岁,其中42人已被落案起诉暴动罪,另一名27岁女子上周四提堂时则获改控非法集结罪。全部被告获准以500元至2万元担保外出,但须遵守旺角禁足令。一名15岁男童除禁足令之外,另须遵守宵禁令。同时,警方拘捕了3名涉嫌在因特网鼓吹他人作犯罪行为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