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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汇网讯】据大公网2月23日报道,在旺角暴乱现场煽动指挥暴徒的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被警方通宵扣查后,昨日傍晚由俗称「O记」的警方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探员,以黑布蒙头押回其在将军澳彩明苑的住所,搜屋约一小时。据了解,警方于行动中带走一部手提电脑。消息人士指,警方前日中午拘捕黄台仰,需于今日下午二时前作出起诉或将他释放决定,警方或先以煽动罪向黄台仰提出检控,然后将就其他控罪,如藏毒等,作出深入调查。
昨日下午五时,黄台仰被「O记」探员带离天水围警署,押解到其将军澳彩明苑彩荣阁住所搜查。黄台仰身穿深蓝色外套和裤、黑色鞋,被黑布蒙头,由两名探员押进大厦进行调查。搜查约一小时后,至傍晚六时十分,黄台仰由探员带落楼,至大厦门口由数名军装警员为他们开路,其中一名探员从黄台仰住所检走一部手提电脑。
对警查问采不合作态度
消息指,黄台仰被捕后,一直由律师陪同,对警员的查问均采取不合作态度。由于扣查黄台仰的48小时正进入倒数阶段,警方需要决定是否对他提出检控,消息称,警方或先以煽动罪向黄台仰提出检控,至于早前在天晴村单位搜查检走的53万现金是否涉及「洗黑钱」,甚至管有危险药物或藏毒等罪名,仍需要再深入调查。
黄台仰(22岁)自本月11日早上发布一段声称「黄台仰给香港人的最后一段录音」,煞有介事扬言「宁为玉碎、不作瓦全」后,离开寓所,再无露脸。警方前日接获可靠消息,指黄台仰匿藏在天水围,派员掩至天晴村晴海楼一单位拍门,惟屋内人士拒绝合作开门,警员于是破门入屋,在单位内将黄台仰拘捕,并将其带返天水围警署通宵扣查。
黄台仰涉嫌煽动他人参与暴动、藏有违禁武器及受管制药物被拘捕。其同行的一名28岁姓张男子则以涉嫌参与暴动及协助罪犯被捕,二人并涉嫌藏有违禁武器及藏有第一类毒药等罪名。警方展示单位内搜获的物件,包括53万元现金、一批化学品、贴有「我要真普选」标语的「V煞」面具、一支伸缩警棍、一支电磁炮、多盒壮阳药约有100粒药丸的第一类危险药物,护手与护脚等装甲、电脑板、电脑、背囊等。
由于警方担心搜获的危险物品有爆炸可能,更一度召来多辆消防车及救护车到晴海楼楼下戒备,炸弹处理组人员稍后亦奉召到场,协助检查有关物品,现场气氛紧张。直至晚上八时许,消防员及爆炸品处理课先后收队离开。
多次参与激进行动被捕
黄台仰过往多次作出崇尚暴力的言论,去年九月曾公开鼓吹香港市民要发起「武装革命」,12月更「歌颂」在立法会垃圾桶爆炸案的犯案者是「义士」。他更多次参与激进行动,目前已至少五次被警方拘捕及起诉。
早于二月八日中午,本民前便在网上号召群众当晚到旺角朗豪坊一带支持熟食小贩,当晚11时,一批示威者以支援小贩为由,与警方对峙,黄台仰则站在车上指挥示威者冲击警方防线,更现场大叫:「希望你们用尽所有方法去告诉其他人,希望他们来到旺角支援这批市民。」他其后又在最前线跟警方对峙,造成双方激烈冲突,最终逾90名警员及记者受伤。
揭藏炸药原料 街坊震惊
被警方拘捕的本土民主前线发言人黄台仰,因涉嫌煽动他人参与暴动罪名继续被通宵扣留调查,而涉案同行友人的天晴村晴海楼单位,大闸外留下被警方破门撬毁的痕迹,有着内女街坊得知有人在屋内藏有大批可制造炸药的化学原料后,表现担忧,她指一旦爆炸,随时会连累无辜街坊。
屋村街坊黄婆婆:「有炸药?咁严重,好惊呀……!」黄婆婆昨日得悉有人在屋内藏有大批可制造炸药的化学原料后,表现担忧,她指如果发生爆炸后果严重,随时会连累无辜街坊。
居民梁先生表示,昨日看新闻报道,才知道警方在该屋村采取拘捕行动,惟对警方在屋内检获大批化学品及炸药原料等显得无奈,更直言「担心唔到咁多!」
居民黄先生表示,不知旺角暴乱事件后黄台仰匿藏于晴海楼内,他不认识该单位户主,他指天晴村入伙至今六、七年,一向太平,「无人在屋村搞事」。
街坊岑先生指,他昨晨看报章新闻才知道事件,认为有人非法藏有可制造炸药的化学原料,案情严重,但不清楚屋主背景。
煽动罪最高可判七年
警方以涉嫌煽动他人参与暴动罪、藏有违禁武器及受管制药物拘捕黄台仰,即使示威者没有亲手纵火或掟杂物,甚至不在现场,但只要有份煽动、策划事件,或扮演领导角色,仍可被视为参与暴动,最高可判监十年,而根据《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煽动暴动罪则最高可判监七年。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解释,由于《刑事诉讼程序条例》为普通法,即使判予最高罚则亦只会判监七年,但他指出,黄台仰若果在暴动中亦有角色,即有份参与暴动的话,警方或会以多条罪项控告,即使一条罪「打甩」,亦有其他罪项再打。
《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的101I条「可公诉罪行(包括串谋及煽惑他人犯罪)的惩罚」第二节指明,任何人被裁定煽惑他人犯某罪项,可判处该罪项的最高刑罚,即入狱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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