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敖敏辉 广州报道)24日,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2016年2月18日,经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和中国驻加拿大使领馆协助下,通过中加劝返程序,广东省检察机关成功规劝「百名红通人员」第49号常征回国投案。这是中国政府发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后,第24名落网的上榜人员。
常征,男,1969年11月出生,曾任深圳市中油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涉嫌贪污罪,2011年11月逃往加拿大,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A-1171/2-2014。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市中油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是深圳石油公司与中国石油物资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国有企业。在中石油系列腐败案中,中石油旗下运营商崑崙利用总经理陶玉春于2013年3月落马被认为是拉开中石油腐败案序幕的关键人物。而陶玉春2002年至2011年正是在中石油深圳系统任职,包括担任深圳市中油器材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陶玉春后来被指控,他在深圳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吞公共财物,收受他人贿赂财物,为亲友公司非法牟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涉及金额高达3亿元。
在追逃过程中,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深入细致做好调查取证等工作,加强与加拿大双边司法合作。在强大政策、法律威慑下,常征最终选择了回国投案。
常征在抵达广州白云机场后表示,回国投案是经过深思熟虑后作出的正确抉择。在国外多年,无法对父母尽孝、无法与亲人相见,备受煎熬。现在回到祖国,一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坦白交代问题,争取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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