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马琳)近日一则「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的消息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有人认为,「新政」侵害了私有产权,罔顾《物权法》;也有人指出,「新政」的方向是正确的,打开封闭小区和机关大院将有助于改善道路微循环。事实上,街区制符合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但「私」「公」利益的争论恰恰在提醒政府决策,应依法制定公共政策,力求让合理利益相关者达成共识。那么,如何在私有产权与公共利益间需找到一个平衡点?法律专家建议,可以在新增小区规划上尝试突破,存量最好通过协商谈判解决或者等到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再做规划。
「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也许歌唱中的场景在不久的将来要成为现实。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正式发布。这份面向今后5年乃至更长时间中国城市发展的地上地下规划、交通路网建设的文件提出,「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该文件一经公布,引发了舆论激烈讨论。有人抨击,「拆墙运动」的做法罔顾《物权法》。小区道路、绿地、花园等公摊面积,都是业主承担了高房价才获得的,是私有产权,一夕之间就要变「公」,谁来买单?有人认为,像国外学习更先进的街区制,政府出发点是好的,但是有没有考虑中国的现实情况,开放小区后,人员车辆往来杂乱,安全与居住环境谁来保障?
新浪、搜狐等内地门户网站的舆情调查显示,对「新政」持否定态度的网民超过五成,反对的焦点集中在担忧私有产业得不到保障、生活安全与质量会受到影响。
相比公众的反弹情绪,学界的观点则更为理性。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杨保军指出,城市大规模的封闭小区和机关大院,阻断了城市的「微循环」,容易引发交通拥堵,城市有机的系统联系被切割,导致城市的运行效率下降。
「改善道路微循环,治疗城市病」是很多学者支持打开封闭小区和机关大院的原因。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综合交通研究院院长张国华向本报记者指出,国际城市规划有一个标准,城市一平方公里若有100至120个街口,这个城市的循环、交互就比较畅通,商业服务设施分布均匀,居民生活工作成本较低,城市比较宜居、便利。但目前上海浦东新区每平方公里只有14个路口,北京的一些地区还不到10个。
显然从城市的科学规划角度出发,推广街区制,建立起城市的「密路网」,是中国城市发展的一种更优路径选择。这次出台的「新政」也意图将城市规划往这条路上引导。
但为何一个符合城市发展客观规律,也是发达国家通行做法的「新政」,会让人觉得过于「生猛」,甚至被质疑违背《物权法》?这其中,是政府忽视了公众私有产权保护意识的觉醒。这次「私」「公」利益的争论提醒政府决策,应依法制定公共政策,力求让合理利益相关者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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