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刘凝哲 北京报道)2016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审议慈善法是本次人大会议的重要议程之一。慈善法自2005年起开始酝酿,「怀胎十年」间内地慈善捐赠总额已从不足每年百亿发展到当前的千亿级别。「慈善法规范慈善组织和慈善服务,捋顺慈善服务的法律关系,很有亮点和特色」,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莫纪宏向本报表示,慈善法此次「过会」,显示出中央及公众非常重视和期待,这部法律将成为中国未来慈善工作的基本依据。慈善法出台后,中国将正式进入依法治「善」时代。
2005年,民政部提出慈善事业促进法立法建议,2008年、2013年连续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直到2015年慈善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并「破格」在今年人大会议上提请审议。这10年间,中国慈善事业日新月异,捐赠总额从不足百亿发展到1000亿左右,慈善组织大量湧现,因特网慈善方兴未艾。然而,「郭美美事件」以及层出不穷的诈捐、骗捐等问题,令看起来蓬勃发展的慈善事业面临重重危机。
慈善法是一部不平凡的法律,不仅是酝酿长达十年,更曾在常委会审议期间两度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堪称「开门立法」典范。「慈善法放到人大会议上审议,说明中国社会发展到现在,慈善已成为普遍的社会事业,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作,慈善问题正影响社会格局」,莫纪宏说,此次中国立法机关将慈善法提升到基本法律的层级,体现出中央和公众对这部法律的重视和期待。
谈及慈善法之所以「上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认为,慈善法是一部老百姓比较关心的法律,更多人了解、参加立法过程,让代表能够听到方方面面意见,把意见带上来审议,以真正发扬民主,有利于制定质量高的法律,也便于贯彻实施。慈善法草案中的具体规范,与合同法、企业所得税法等很多法有联系,甚至有一定补充,而其中某些法律正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从效力规范上来说,同一层级的立法进行修改也更为协调。
无论是立法程序,还是法律草案内容,慈善法均得到业界、学界的普遍点赞。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认为,慈善法是中国慈善事业立法甚至是社会领域立法的一个里程碑。而慈善法草案的公开讨论,已经开启了依法治「善」的时代。重要的是,慈善法的讨论,打开了依法规范善行的大门和公共学习的进程。莫纪宏则指出,慈善法草案总体讲方方面面都考虑周道,可作为中国慈善工作的基本依据。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慈善法的两度审议过程中吸纳不少民意。在备受关注的因特网募捐方面,一审稿采用了「分级制」,限定了因特网募捐的平台,二审稿拟取消网络募捐分级制,不限募捐平台。此次「过会」,慈善法草案仍存在较大修改空间,例如慈善组织获得公募资格需两年考察期的规定,有常委会委员认为,应将慈善组织门槛设严,注册登记之后就应拥有公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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