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刘凝哲 北京报道)近期以来,内地发生多起诈捐、骗捐事件,例如,此前安徽女子谎称犬口救童反被狗咬成重伤,两日内就通过网络募到80万善款。「放开个人公募资格,存在诈骗无人监管等问题」,莫纪宏认为,个人募捐需要有合法证明,要纳入到慈善组织的业务范围,通过严格监管。也有观点认为,慈善法应更加充分界定「个人非法募捐」和「个人紧急救助」的界限。
慈善法草案中禁止个人公募的条款,引发民间不少争议。草案二审稿依旧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可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有人解读为禁止个人求助,甚至引用美国的有关经验来批评,其实就是一种误解」,王振耀说,草案的这些规定,恰恰是听从了一些美国专家介绍美国募捐的管理经验,所有发达国家和地区无不对公开募捐进行严格规定,有的国家甚至对乞讨行为还要进行法律规范。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韩晓武指出,按照慈善法草案二审稿规定,个人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这为有募捐需要的个人及组织指明了一个合法途径。诈捐、骗捐乱象说明,个人募捐如不规制与引导,会对社会善心造成极大伤害,关键是如何规范。他建议,慈善法草案不要简单地禁止个人募捐,应该在充分界定「个人非法募捐」和「个人紧急救助」界限的基础上,做出相对灵活的规定,同时对法律责任也做出相应适当的规定。
慈善法草案中另一大焦点,是慈善捐赠者的免税优惠等规定。草案二审稿中增加「扶贫济困」可实行特殊税收优惠的规定,但不少专家认为这一规定太宽泛,有「口惠而实不至」之嫌。莫纪宏就此指出,慈善法中不会对具体的税费优惠做出明确规定,具体的捐赠优惠条款,应由国务院再出台配套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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