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郑治祖)香港警务处东区指挥官麦卓文今日在东区区议会上,公布对旺角暴乱事件中警员向天鸣枪示警的调查结果。麦卓文表示,当晚鸣枪的警员不仅合符法律和警员守则,而且他在明知鸣枪将引来极大争议的情况下,仍选择保护同僚的行为,是当晚最勇敢和最正确的决定。他强调,警员被赋予法律权利去使用武力执法,但暴徒并没有权利使用武力。
麦卓文今日被邀请参与东区区议会关于「要求严惩旺角暴徒」议案讨论时表示,警员有非常严谨的指引去使用枪支,而警员守则指示,在任何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警员都可以鸣枪。警方已完成对旺角暴乱事件中的有交通警员向天鸣两枪示警一事的调查,调查结果表明,鸣枪警员的行为合符法律和警员守则。
他指出,旺角暴乱当晚,该名交通警员看到一位同僚受伤倒地,并有物品继续向倒地的同僚投掷,而交通警员并无其他工具可以制止暴徒继续伤害同僚。警员都明白,鸣枪将引来极大争议,很多人在面对这种情况或会转身离开,但该名警员选择冲上前鸣枪示警、保护同僚,是当晚最勇敢以及最正确的决定。
法律予警察以武制暴权利
麦卓文强调,警员被赋予法律权利去使用武力,以履行他们执法的义务和责任。除了警员之外,社会上任何人员,包括当晚的暴徒,都没有使用武力的法律权利。
就环翠区议员议员龚瓛远|上质疑,警员当晚向天开枪警示性不足,应该用枪射暴徒的脚才符合警员守则,麦卓文在接受本报记者访问时指出,每个案件都有不同处理方法,事后只能调查已用的处理方法是否恰当,无法讨论当时用另一种方法的合法性,又再次对事件中鸣枪警员的勇敢抉择予以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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