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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 海巖 摄 【文汇网讯】(文汇网记者 海巖 两会报道)慈善法草案9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代表、新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慈善立法将有助于在社会上形成慈善常态化。
「过去没有相关法律,慈善活动是按照志愿原则进行的,做慈善的时候有不确定性」,刘永好举例说,有的慈善行为需要经过审批,审批后的慈善捐款可以在税前抵扣,而没有经过审批的捐款则就不能抵扣。
刘永好还说,「以前慈善的善款如何用、由谁管、用到何处以及善款用途的确认和审计等等都存在疑问,由于法律不健全,亦有个别不法分子打着慈善的旗号做违法违纪的事,许多企业想参与慈善却不知道如何参与、如何登记管理,慈善法的推进,将有助于慈善活动的展开」。
在刘永好看来,慈善应该成为一种常态,一种力量。「西方国家很多机构、学校、桥樑、艺术馆等都是民间人士投资捐赠的,就是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中国的慈善法出台后,慈善行为会越来越深入。慈善活动有的是为贫困地区的,有的是为社会公益的,有的是针对需要改进的地方的,从事慈善的人越多,国家就越进步越有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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