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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 【文汇网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礼和在审议慈善法草案时建议说,对捐赠后捐款人经济状况显着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特别是签订长期捐赠合同的,可赋予其一定期限的「后悔权」,经有关部门确认属实,允许其不再履行捐赠义务。
关于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方面,洪礼认为,应该作出更为具体规定,或要求相关部委制定实施细则。对第三十六条有关企业捐赠物品的规定,增加一定限制条件,对捐赠物品价格、质量的认定和剩余保质期等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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