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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副部长郝平。 【文汇网讯】(文汇网记者 何凡 两会报道)全国两会期间,教育部副部长郝平通过「微言教育」新媒体平台与网友交流。对于「中外合作办学是否会进行相应立法」,他回应称,中外合作办学是国家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已经设立了多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2003年国务院出台了中外合作办学条例,2004年教育部出台了条例实施办法,对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和规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今后,将针对中外合作办学中的一些具体问题不断完善有关制度规定。
将完善评估认证办法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单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已增至92个。据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等不同层次。就本科层次而言,有的项目只在计划内招生,有的项目在计划外招生,有的项目兼有计划内和计划外招生,学历学位颁发和认可情况也各有不同。
另外,教育部长袁贵仁在年初举行的201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十三五」期间要提升教育对外开放质量和水平,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完善评估认证办法,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强化退出机制,形成高效可靠的中外合作办学质量保障体系和监督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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