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文汇网记者 朱烨 两会报道)针对党务部门预算何时公开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昨日在答记者问时透露,全国人大审查的政府预算或是中央预算中均包括党务部门的预算。他表示,目前公开预算的党务部门在不断增加,下一步将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公开力度。
有记者问:全国人大审查的政府预算及部门预算中是否包含中央党务部门的预算?党务部门的预算何时才能公开?刘修文答道,全国人大审查的政府预算或是中央预算中,均包括党务部门的预算,「目前,编制部门预算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包括党的部门和机构,比如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中央党校,还有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
他续指,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部门预算都应当依法公开,因为根据新预算法第14条的有关规定,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各个部门都应当在20日内公开本部门的预算。他强调,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他透露,目前公开预算的党务部门在不断增加。「比如去年中央党校、中编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都向社会公开了他们的部门预算,」他说,「同时一些地方的党务部门也公开了本部门的预算,数量都在不断的增加。」他指出,下一步人大还将积极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公开的力度。
罚没资金应上缴国库 「约法三章」保罚缴分离
对于反腐打「老虎」之后的罚没资金如何处理,刘修文则表示,所有的罚没收入都应该上缴国库,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进行统筹安排。
他强调,罚没行为,应该有「约法三章」,即所有的政府部门和机关都有三个不得:不得向执法部门下达罚没收入的指标;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留存或者分成;不得把罚没收入与执法单位的经费挂钩。他指出,人大今后要进一步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罚没财物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央和地方关于罚没收入的分配制度,规范罚没财物的管理,真正做到罚缴分离,收支脱钩。
房地产税法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
另外,针对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刘修文给出12字评论:「细致紮实、运行平稳、成效明显」。他称,这是探索对个人住房在保有环节征税的宝贵经验,符合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此外,他透露,房地产税法已纳入了人大常委会的第一类立法项目,「目前正在按照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对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深入调查、研究、论证,同时做好起草草案等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