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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 记者 朱烨 摄 【文汇网讯】(文汇网记者 朱烨 两会报道)针对党务部门预算何时公开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修文就「人大监督工作」答记者问时表示,除涉及国家秘密外,部门预算都应当依法公开,「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他透露,目前公开预算的党务部门在不断增加,下一步将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公开力度。
刘修文指出,全国人大审查的政府预算、或是中央预算中,均包括党务部门的预算,「目前,编制部门预算的中央一级预算单位包括党的部门和机构,比如中组部、中宣部、中编办、中央党校,还有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他续指,部门预算都应当依法公开,因为根据新预算法第14条的有关规定,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各个部门都应当在20日内公开本部门的预算。但他也同时强调,」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
他透露,目前公开预算的党务部门在不断增加。「比如去年中央党校、中编办、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等都向社会公开了他们的部门预算,」他说,「同时一些地方的党务部门也公开了本部门的预算,数量都在不断的增加。」他指出,下一步人大还将积极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部门预算公开的力度。
房地产税法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
对上海、重庆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刘修文给出12字评论:「细致紮实、运行平稳、成效明显」。他称,这是探索对个人住房在保有环节征税的宝贵经验,符合房地产税制改革的总体方向。此外,他透露,房地产税法已纳入了人大常委会的第一类立法项目,「目前正在按照立法规划和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对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当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的、进一步的调查、研究、论证,同时做好起草草案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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