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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 【文汇网讯】(文汇网记者 何凡 两会报道)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在此间对媒体表示,《证券法》应修改有关法律责任这一部分,要设计一套重罚的体系,使投机者在法律面前望而生畏。「别以为在这个市场上想骗什么就骗什么,想捞多少钱就捞多少钱,想骗钱是有成本的,要让他们不敢作假。」
「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当时,我就认为推出注册制还缺乏配套条件,其中一个是法律处罚并不配套。注册制又不用审批,出现造假现象怎么处罚?只处罚一二百万,犯罪成本也太低了,完全不利于注册制实施。」他说。
贺强表示,现在确实存在处罚太轻的问题,就是因为《证券法》最近一次修改是2005年,还有的条款是1999年制定的。那时人均收入较低,涉及犯罪的金额也较低。如果依然按照那时的标准来处罚,实在是不可行,所以这些必须要修改。
「审批越宽松,越要依靠重罚」
「处罚过低,实际上是变相鼓励造假上市,所以《证券法》中有关法律责任的条款必须修改,加重处罚。」他认为,审批越宽松,越要依靠重罚。「要像美国安然造假案一样,罚得你倾家荡产,罚得你进监狱,这是必须的。」
他强调,现在很多人没看到法律责任这一部分,对处罚的条款都不重视。《证券法》也放在最后那部分,那些违规行为,罚三五十万元,可能都不到违法金额的1%。「我们要向新加坡学习,那么一个文明的国家,有鞭刑,就是让人记得一辈子。当然,我说的是原则,法律严格、处罚严格,不是学他们抽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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