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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部分区已实施的「跨区首套」契税优惠,被媒体披露后随即叫停。资料图片。 【文汇网讯】(记者 古宁 广州报道)广州市地税局15日发布公告,称将落实此前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税局、广东省住建厅已于此前联合转发的国家相关部门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通知,并明确广州暂不实施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中介人士解读称,按这一说法,广东在落实契税相关优惠政策时,并没有任何本地化政策,「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不仅在广州「没戏」,在广东全省也「没戏」。
穗首套144平米以上契税减半优惠
2月24日,广州部分区已证实,已开始实施「跨区首套」契税优惠,购房者只要在购房区无房,即享受首套房契税优惠。但第二天,广州市地税局紧急叫停了这一做法。广州市地税局的最新公告显示,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税局、广东省住建厅已联合转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并规定上述政策执行后,粤财法(2010)88号文关于契税的条款全部废止,并没有任何本地化发挥。 按国家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而面积为90平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不过,广州、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暂不实施该项契税优惠政策。按穗最新政策,广州本市内购买的首套房都可以按照新政缴纳契税。符合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条件,购买90平米以下住房者,依旧按照1%税率契税缴纳,而90平米以上则都按照1.5%的契税标准执行。而符合唯一首套条件的购房人,所购房屋达144平米以上者,将享受由原3%税率降为1.5%税率的契税优惠。而此前通过中介成交的二手房交易已享「跨区首套」契税优惠的,需补缴契税款。
专家指实施「跨区首套」影响也有限
由此,广州「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政策暂没戏。但业界人士表示,即便实施影响也有限。在广州限购政策没有放松的大前提下,「跨区没房即当首套」,只是针对广州户籍的客户而设,因非广州户籍客户在广州只能买一套房,不存在跨区概念。满堂红链家市场部统计的数据,2015年广州籍客户购买二手住宅的比例为38.8%,与2014年38.9%持平。满堂红链家市场部高级经理周峰表示,「区域情结」是广州本地客户置业前考虑的要素之一,故「跨区没房即当首套」的操作,其效果并没有对外围区域放松限购政策明显,外地客户才是广州楼市的成交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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