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反对派中人早前就机场兴建第三条跑道的决定提出司法复核,质疑三跑涉及香港、澳门及中国内地「空域共享」,变相放弃空域自主权,有违香港基本法,又称机场管理局无权征收机场建设费,要求推翻由行政会议拍板通过兴建跑道的决定。高院15日颁下判决,认为有关人等未能提出可供争拗理据,故拒绝批出司法复核许可,将3人的申请驳回。法官强调,空域「分享」与「交出控制权」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而机管局为发展机场,无论建设费是否被视为税项,机管局亦有权向外征收所需经费,毋须交由立法会通过。
耗资1415亿元的机场第三条跑道工程,去年3月由行政会议拍板兴建。担任「环保触觉」义工的城大测量系女学生许善珩、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及早前因焚烧区旗罪成、现正服刑中的社运人士古思尧等3人,去年中先后入禀提出司法复核,挑战政府的决定。
许善珩早前在庭上提出的首项理据,称机管局无权征收机场建设费,因该费用属于税项,局方必须按照香港基本法先经立法会批准才可征税。不过,法官周家明在15日的判决中指出,法例明确授权机管局有权征收该等费用。
周官解释,根据《机场管理局条例》,机管局有责任发展香港国际机场,以维持本港作为国际航空枢纽的竞争力,三跑计划符合法例内的发展规则,而机管局需要收取该等费用以实行计划,故无论建设费是否被视为税项,机管局都有权采用任何合适的方法去厘定收费。
就许称空域共享有违香港基本法,周官认为,香港民航处与国家民用航空局互相使用对方部分空域,目的是协助管制航空交通流量,不等于香港就此失去管制自己空域的权力,有关空域的拥有权仍属香港自己。
案中另一名申请人黄浩铭声称,机管局在兴建三跑期间,需借取庞大资金及停止向政府派息逾10年,违反了审慎理财原则。周官在判决中指,机管局已取得汇丰财务顾问的建议,汇丰也认为690亿元的未来借贷额是合乎审慎理财原则,法庭只会在特殊情况作出干预,又指派息与否是机管局的决定,并非由特区政府决定,故不牵涉公帑问题。
周官最后也裁定早前缺席聆讯的古思尧同样未能提出可供争拗理据,决定一并驳回3人的申请。
「环保触觉」声称,他们稍后将与申请人及律师团仔细研究判词,又称他们上诉的可能相当高,希望透过上诉进一步厘清空域管理的相关法律问题,及要求特区政府交代更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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