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江鑫娴 北京报道)在今年的总理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的「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一语,成为民众心中对社保改革最鲜明的印象。据内地媒体报道,近期,已有上海、广东、天津、甘肃、江西、北京等超过12个省市相继出台文件下调社保费率,主要集中于工伤、失业、生育这三大险种,但占缴费比例较高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率调整不大。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宣布下调社保费率的省份和地区包括:上海、广东、北京、天津、重庆、甘肃、江西、云南、贵州、江苏、浙江杭州、福建厦门等。此外,山东省人社部门也表示正在酝酿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
据了解,内地俗称的职工社保「五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类。共由两部分组成,即单位缴一部分,个人缴一部分。其中,养老和医疗是缴费重点,养老保险单位每月缴纳21%,个人缴纳8%。医疗保险则是单位缴纳9%,个人缴纳2%。今次各省下调的主要是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的费率,养老和医疗两大重点调整的较少。
此次社保费率下调后,企业受益最为明显。以广东省为例,其将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从原来的2%降低至1%后,预计2016年广东全省可减少企业缴费53亿元。另外,有些地区不仅降低了单位缴费费率,同时也兼顾了降低个人缴费费率。如广东个人失业保险费率从0.5%降至0.2%。据测算,2016年预计全省参保个人可少缴保费24亿元。这意味着企业职工拿到手的工资可能会变多一些。
另外,对于社会普遍呼吁下调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率,目前只有上海、杭州、厦门等保险金结余较多的地方涉及。上海自2016年1月1日起,除把职工失业保险单位的缴费费率从1.5%调整为1%以外,还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从21%降到20%,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从11%调整为10%。调整后,2016年全年上海市可为企业减轻负担约135亿元。
对于参保者个人待遇是否会降低的问题,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曾表示,在筹资方面适当降低单位或个人缴费费率,不会因此降低个人能够享受的待遇,特别像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当有些地方出现基金收支不平衡时,将有财政给予补助,不会影响普通民众的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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