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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殷江宏 摄 【文汇网讯】(记者殷江宏、实习记者许英飞 山东报道)国资大省山东日前出台《混合所有制改革意见》,首批选择58家省管企业开展混改试点,并发起设立山东国惠改革发展基金,助推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据悉,该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模式,母基金规模60亿元,一期总体规模200亿元。
山东省国资委副巡视员李现实在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基金于2016年1月19日正式挂牌成立,将主要参与该省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省属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配股、增发等重大资本运作,以及参与涉及全省经济发展全局的投融资事项。目前,母基金承诺出资已全部到位,母基金下设三只子基金,分别是产业并购重组基金、混改基金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其中混改基金未来将广泛参与山东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作为国资大省,山东国企此次改革备受关注。山东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时民表示,此次出台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意见》体现了五个创新点,包括根据省属企业不同功能定位,合理设置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股权比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创新混合所有制改革模式,探索实施国有资本优先股制度、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鼓励社会资本分期出资、提前介入经营等;建立容错机制,鼓励探索创新,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决策、有关改革措施未能实现预期目标的,给予充分包容。
据此《意见》,山东将积极推进省属国有企业上市,鼓励国有资本、民间资本、外商资本以及保险资金、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改革,并在已完成或拟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实施员工持股,推动国有企本参与非国有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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