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2015年3月,兴庆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有人注册公司在吸收他人存款。通过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发现宁夏干丰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尚某、合夥人张某、吕某等4人存在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
经调查发现,为吸引老年人投资,尚某利用吕某名下酒店、宾馆等产业制作宣传材料,自2014年2月份以来至2015年年初,招收业务员对退休老人等辨别能力弱的群体进行宣传,安排客户到河南洛阳进行考查。在骗取「客户」对其公司的信任后,尚某、张某对投资的客户承诺每月1.4%到1.6%的利息回报。不少客户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对其公司进行了投资,少则1万多元,多则200余万元。客户在投资前几个月都可以按时收到利息,第三个月不少客户发现利息减少或收不到利息。经侦大队民警张栋介绍称,这是典型的以「以新补旧」,一旦资金链断裂,公司往往都会携款跑路。
受害人张某介绍被骗过程说:「他们的业务员发了传单,把我们召集去,记了我们的电话号码,然后经常联系我们,宣传这个利息是多高多高。都是老年人,贪图高利,这些老年人都背着家人,怕家里头阻拦。」
目前该案已经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涉案资金正在进一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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