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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代省长胡和平。 【文汇网讯】(记者 李阳波 西安报道)4月1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任胡和平为陕西省副省长的决定,任命胡和平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任胡和平为陕西省代省长的决定,任命胡和平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代省长。
会议同时接受娄勤俭辞去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接受赵正永辞去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就在此前的3月27日,娄勤俭已经接替赵正永出任陕西省委书记。
胡和平出生于1962年10月,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曾先后担任清华大学副校长、党委书记,2013年11月调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2015年4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2015年5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2016年3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中国延安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省十二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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