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邓伟明、杜法祖)一直鼓吹「港独」、绰号「四眼哥哥」的「热血公民」成员郑锦满,涉嫌早前在网上呼吁并拍摄短片,教导他人破坏公共图书馆内的简体字图书。警方经调查后,6日以涉嫌「盗窃」及「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名将他拘捕,案件交由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跟进。郑锦满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囚10年。
香港文汇报等多间传媒踢爆,郑锦满于本月2日在其facebook个人专页,发表一段题为「香港图书馆战争 自发将『残体书』下架抗洗脑」帖文,称康文署辖下各区图书馆自2006年至今,已购入多达60万本简体字书籍,「不乏歌颂中国共产党的儿童政治读本」,「洗脑教育深入社区,荼毒香港下一代。」
郑又在帖文中声称,署方故意收起部分繁体字图书,令孩子「潜移默化地学习劣质语文,把正体字弃如敝屣」。他号召支持者「自发」将简体字图书下架,更上载短片示范如何将简体字图书掉到图书馆内的垃圾桶、放入书柜罅隙及藏到灭火器柜内等,「请参考影片或用自己方式去行动!」
消息指,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组人员经了解有关文章及短片内容后,多名警员今晨6时许一度掩至郑锦满位于旺角的住所拟将其拘捕,但他不在家。今日中午约12时半,郑锦满在港岛筲箕湾区参与街站活动时终被警方拘捕,指其涉嫌触犯不诚实使用电脑及盗窃罪,随后被带往柴湾警署扣查。数名「热血公民」成员得知事件后,一度到警署外声援。
警察公共关系科回应指,警方昨日(5日)接获一政府部门报案,指近日有人到个别公共图书馆将馆内架上简体字书籍下架,更拍摄片段上载因特网。警方经调查后,今日下午在柴湾区拘捕一名27岁郑姓男子,涉嫌「盗窃」及「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案件交由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跟进。
郑锦满至今晚约8时获准保释候查,下月4日再到警署报到。郑离开警署时称,警方出动「大量警力」「高调」处理是次事件,是「荒谬」,也反映这次是「政治检控」。
根据《盗窃罪条例》,任何人不诚实地挪佔属于另一人的财产,意图永久地剥夺该另一人的财产,即属犯盗窃罪,而作出挪佔的目的不论是为了获益,或是为了该窃贼本身的利益,均属无关重要。任何人犯盗窃罪,即属犯罪,循公诉程序定罪后可处监禁10年。
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一六一条「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任何人意图犯罪;目的在于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诚实地获益;不诚实地意图导致他人蒙受损失而取用电脑,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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