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据香港电台报道,立法会议员黄毓民(63岁)前年在行政长官答问大会涉嫌向梁振英掷玻璃杯,被控普通袭击罪,案件在东区裁判法院审理。裁判官同意辩方传召7名证人包括6名议员,并决定押后至本月19日开始正式审讯,批准黄毓民继续担保外出。
黄毓民申请永久终止聆讯,但以有新辩方证人为由,提出押后处理这申请,指自己需时再作准备。裁判官拒绝押后,原定下午处理,黄毓民决定撤销申请。
黄毓民再以传召议员需时为由,申请押后案件的审讯。但裁判官认为可先审理,聆听控方证人作供,到时若有需要传召辩方证人,可再决定审讯日期。其后主控指控方证物链有变,要传召新证人,裁判官同意押后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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