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文森、杜法祖)激进反对派立法会议员黄毓民涉嫌前年在行政长官答问大会向梁振英掷玻璃杯,被落案控以「普通袭击」罪,案件今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聆讯。法庭同意发出7张辩方证人传票,包括6名立法会议员以及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案件押后至下周二(19日)开审,首名控方证人为特首梁振英,黄毓民指会亲自盘问。
黄毓民早前要求法庭发出70张证人传票,传召全体在场司局级官员及议员作供,只有张炳良一人获批。今日黄再提出新的传召证人申请,涉及7名议员,并提交传媒影片截图和通讯软件whatsapp截图。法庭认为资料显示其中6人可能作出关键证供,故同意发出传票,包括公民党郭家麒、经民联石礼谦、人民力量陈伟业、独立议员李国麟、街工梁耀忠和自由党田北俊。
黄毓民又申请永久终止聆讯,但表示因未有时间准备任何文件,故此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