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据香港电台报道,保安局建议修订《入境(未获授权进境者)令》,将巴基斯坦、孟加拉和印度等国家,纳入「未获授权进境者」的定义内,以提高偷运来自这些国家非法入境者的刑罚,至最高监禁14年及罚款5百万元。
局长黎栋国在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表示,本港非华裔非法入境者由 2011年547人颷升6倍至去年的3819人。根据情报,绝大部分非华裔非法入境者由人蛇集团安排,经内地偷渡来港,每名人蛇的偷渡费用高达数万元。
黎栋国表示,现时只能以「协助或教唆非法入境或非法留港」的罪名,检控协助他们的蛇头,最高刑罚是监禁3年及罚款2万5千元。相比起集团的丰厚利润,阻吓力明显不足,因此建议修例提高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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