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王逍 江西报道)《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出生医学证明,无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因婚嫁等原因被注销原籍户口,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非婚生育,其他原因造成无户口等八类无户口人员,规定如何登记常住户口,让无户口人员圆「户口梦」。
此外,江西将探索建立无户口人员社会救助制度,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在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无户口人员或孤儿、孤寡老人等生活无着的无户口人员,探索建立无户口人员亲子鉴定、DNA信息采集经费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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