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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汇网讯】(记者 王玨 北京报道)财政部14日公布了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标准的通知,按照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三档级别对机关工作人员赴内地不同地区公干的差旅住宿标准进行了细化规定。根据规定,自今年5月1日起,部级官员到京沪出差的住宿标准每天不超1100元,到广州、深圳不超900元,到重庆、成都不超800-900元;而司局级及其他人员则逐步递减,司局级到京、沪出差每天不超650、600元,其他人员不超500元。
据了解,去年9月30日,财政部也曾印发《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而此次财政部最新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则是在去年9月30日版本的基础上,将差旅住宿费标准细化到了地市。
根据通知,机关人员赴京沪出差的住宿标准最高,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到京沪出差,北京最高住宿标准分别为1100元、650元、500元;上海住宿标准为1100元、600元、500元,最低的为西北地区的青海省海西州,三挡标准分别为600元、300元、200元。
此外,多个省份的住宿标准细化到地市,如广东省,深圳、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江门七市,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的标准为900元、550元、450元,其他地区为850、530、420。而有些城市的住宿标准更细化到了区县级,如天津,去年9月30日版本规定,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的标准为800元、480元、380元,新规规定,除在宁河区,三档标准为600元、350元、320元,6个中心城区及其他郊区县标准都分别为800元、480元、380元。
而对于旅游城市,中央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淡旺季标准,包括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广西、海南、青海共9省份35个城市。如海南三亚市,每年10月到次年4月为旺季,部级、司局级、其他人员住宿标准提高到1200元、720元、480元,比正常标准上浮20%。
对于差旅标准新规,记者采访到的机关工作人员均表示拥护。一位中直机关司局级干部说,中央的规定划清了底线,便于有章可循,「到上海,我的标准是每天650元,可以住个小点的三星宾馆啦。「而另一位国家部委的科员则表示,虽然新规分了三档标准,但差距并不大,」司长才比我多一两百多块,处长和我住一样的,还算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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