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在马来西亚涉嫌诈骗的20名台湾人遭驱逐出境,15日晚搭机返回台北。因犯罪事证不完整且无拘票,台湾警方简短侦讯后,于16日凌晨陆续释放了这批嫌犯。
据香港商报报道,今年3月下旬,马来西亚警方与大陆警方合作,在马来西亚查获5处电信机房,逮捕电话诈骗大陆人的嫌犯119人,其中台湾籍52人,大陆籍65人,马来西亚籍2人。
这一团夥的20名台湾嫌犯抵台后,大多戴上口罩,有的拿纸或其他物品遮脸,低调闪躲媒体镜头。台「刑事警察局」副局长黄嘉禄表示,嫌犯大多是台中人,已报请台中地检署指挥侦办,但目前因证据不足无法取得拘票,在初步询问后,将20人都饬回。
程序司法正义皆无
对于20名嫌犯被全部释放,有台湾法律界人士直言「可笑」,指台湾欠缺事证,争了半天却放人,既无程序正义,更无司法正义可言。台湾知名律师许文彬接受访问时指出,本案犯罪行为、结果地分别在马来西亚和大陆,台湾相关办案单位应先收集好证据,这样打击犯罪才有效率。现在直接放人,不仅影响了台湾形象,对被害人也不公平。
《联合晚报》刊文指出,台湾当局处事没有规矩,乱成一团,只管争管辖权,但对于这批嫌犯的后续处理,没有任何章法,没有事先掌握证据,只好把嫌犯纵放,虽不至于是纵虎归山,但诈骗案嫌犯又回民间,无辜民众可能继续受害。
台湾「行政院」:绝不护短
虽然昨日台湾「行政院」发布新闻稿称,台湾民众若涉嫌犯罪,当局绝不护短,法务部已正式发函大陆公安部,请求尽速提供犯罪资料进行侦办。新闻稿称,张善政昨天召开研商会议,在会中特别强调,台湾民众若涉嫌犯罪,政府绝不护短,并已指示法务部通过管道尽速取得资料进行侦办。
内政部则表示,警政署刑事局已积极透过两岸共打联系管道,请陆方提供犯罪资料。
蓝委倡修法囚10年
针对网络诈骗案猖獗,国民党立委蒋乃辛昨日提案,将刑责提高到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蒋乃辛在修法的提案说明中指出,诈骗案频传是因为现行罚则太轻,因此提案加重网络诈欺罪的刑责,提高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罚金,以有效遏止网络犯罪。此案已由立法院院会交付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审查。
亲民党团则强调,不论属地、属人,最终目的都是打击犯罪,「盲目抢人却连笔录都不做就放人,无异向国际宣告台湾是诈骗天堂」。党团将在下周提出相关修法,要求台湾当局对肯尼亚案及跨国诈骗提出有效措施,回归法律,勿再无限上纲。
大陆国台办:纵容诈骗漠视伤害
对台湾释放押解自马来西亚电信诈骗嫌犯,大陆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昨日表示,台方这一做法只会纵容日益猖獗的跨境电信诈骗活动,是对众多受害者权益的漠视和再度伤害,损害两岸共同打击犯罪的合作,希望台方立即纠正错误,消除恶劣影响,使犯罪嫌疑人得到应有追究和惩处,以实际行动维护受害者合法权益,避免对双方共同打击犯罪合作和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造成更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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