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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某楼盘售楼处标出「售罄」字样。南京传真 【文汇网讯】(记者田雯 南京报道)4月21日,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宣传部通过其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南京将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主城六区以及江宁、浦口商品住宅项目,申报均价每平米2万元以下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到3万元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万元以上的,年化涨幅不宜高于8%。
南京市物价局证实了此消息属实,并称详细的调控文件后期将由南京市政府统一发布。
据国家统计局4月18日公布的2016年3月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南京新房价格环比上涨3.5%,这已是自去年3月以来连续第13个月上涨,经过1年多上涨后,南京房价同比涨幅已达17.8%,涨幅仅次于深圳、上海,超过了北京、广州。
而今年3月,江苏省苏州市也因房价上涨过快而出台了「苏十条」,其中「限涨」规定明确,商品房在对外销售时,同批次房源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宜调高,6个月内调高幅度不宜超过6%,12个月内不宜超过12%等。
当地房产专家称,「限涨令」将抑制「地王」频出,政府「有形之手」调控楼市,主要打击对像很可能是不断上升的投资和投机需求。
江苏省物价部门表示,将继续采取适度的备案管理方式,约束开发商的价格行为和房价水平的变化。该局新闻发言人孔祥平称,房价短期内大幅上涨,固然可使开发企业收获巨大效益,也会给地方政府带来较好的土地出让收入,但长远来看,对市场将构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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