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本港近年不时出现逆权侵佔的案例,大大加添市区重建的复杂性。据悉,为加快收地,市建局经研究后,建议容许成功以逆权侵佔方式佔有项目大厦共享空间的业权人或租户,能够享有相当于一般业权人或租户的赔偿待遇。
《星岛日报》引述消息报道,尚有逾百个违例建筑有待处理的观塘重建项目第五区,由于佔用人一直佔据通道作舖位,所佔用地七成为官地,违反地契条款,新做法并不适用,据知市建局倾向另订赔偿准则,或加添收回用地难度。
地政总署今年二月底根据《收回土地条例》宣布收回逾百个业权,以便市建局推展深水埠青山道/元州街的重建项目。据了解,由于期间项目内的一名楼梯铺佔用人,期间成功向法庭以逆权侵佔的方式
取得业权,令市建局需要研究有关个案的赔偿机制。
据悉,市建局经研究后,建议容许成功以逆权侵佔方式佔有项目大厦共享空间的业权人或租户,能够享有相当于一般业权人或租户的赔偿待遇;如属商户,即可享有相当于应课差饷租值三倍的特惠补偿,以及为商户提供的特惠补偿。
但消息指,市建局也关注新措施所引起的「先例」效应,特别是尚有逾百个违例建筑有待处理的观塘重建项目第五区,近年也有尝试申请逆权侵佔的案例。据了解,由于有关佔用人一直佔据的地方属于通道,即使成功逆权侵佔,当局也认为有违地契条款,加上部分所佔用的属于官地,市建局认为新拟定措施不应应用于有关情况,倾向另订赔偿准则。
消息人士指,观塘重建项目第五区内的违例建筑,分布在贯通观塘道和裕民坊的多条通道之内,市建局内部曾经评估,有关违例建筑的佔用人不会自然流失,要收回有关用地的技术难度颇高;市建局曾研究以处理附近仁信里官地的僭建个案方式,作出赔偿,但由于当中不少违例建筑佔用人,早已视物业为自己拥有的固定舖位,估计只有获得犹如一般业权人的赔偿待遇,始会「收货」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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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市建局也赞同部分佔用私人土地的商舖业主,尝试向法庭申请以逆权侵佔方式取得业权,以便提供「理据」,获取相当于一般业权人的赔偿待遇。不过,由于有多达七成佔用人所佔用的是官地,令情况变得棘手。消息人士说:「佔用官地需要长达六十年,始能提出逆权侵佔,该部分商户肯定难以作出证明,相信最终也要软硬兼施,如在附近市集提供舖位,让他们可以继续谋生,才会有解决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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