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文森)医委会今日举行聆讯,裁定外科专科医生林崇礼于2012年11月,为一名女病人进行痔疮结紮手术时,未得到病人许可下,中途转由其同为医生的女儿进行手术,是专业失德,向他发出警告信。医委会主席刘允怡指出,行医逾40年的林崇礼期间未有犯错,加上其女儿本来亦是合资格进行手术的医生,因此才轻判。
事件发生于2012年11月,林崇礼为投诉人馀玉爱进行痔疮结紮手术时,面向墙壁的投诉人切除两粒痔疮后,听到林崇礼与第三者说话,言谈内容涉及指导进行手术的第三者。投诉人家人事后多次追问林崇礼下,得知切除第三粒痔疮的医生为其女儿,即普通科西医林嘉慧,因此向医委会投诉。
辩方律师求情时表示,林崇礼对事件感抱歉,加上并未从中得益,亦明白事先得到病人同意的重要性,日后将作出改善。医委会于判词指,手术转由另一名医生接手或参与,必须事先得到病人同意,认为没有这样做的林崇礼做法低于标准,经考虑后,决定向他发出警告信,但不会就事件刊宪。
医委:判例不适用于复杂手术
医委会主席刘允怡会后晤传媒时,解释指林崇礼行医逾40年,期间未有犯错,加上其女儿本来亦是合资格进行手术的医生,所以才轻判,认为事件只是双方沟通问题。他又说,该名病人信任具有多年经验的林崇礼才向他求医,病人术前有权知道由谁负责手术,强调该判例并不适用于由多个医生负责进行的复杂手术,以及急症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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