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前年在金钟非法「佔领区」被掟发臭猪杂案,3名男子涉向黎掟内脏并袭击「佔中」纠察,早前在东区裁判法院经审讯被裁定普通袭击罪成,3日分别判处9星期至18星期监禁。裁判官批准3人各以1万元保释外出等候上诉,毋须即时入狱服刑。
3名被告包括食店东主叶永志(44岁),早前承认袭击黎智英,经审讯后再被裁定袭击纠察郭绍杰罪成,判囚15星期;报称商人的李小龙(46岁)因袭击黎罪成,判囚18星期;而厨工陈国雄(31岁)虽袭击黎的控罪脱罪,但袭击纠察郭绍杰及柯耀林则罪成,判囚9星期。3人同时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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