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香港文汇网记者 殷江宏 山东报道)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准建设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目前中国唯一以「蓝色经济引领转型升级」为战略定位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记者从此间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该区将借鉴上海自贸区和北京中关村有关做法,探索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准入、社会投资类内资项目特别管理措施。
据规划, 此次获批的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将打造成为海洋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海洋科技创新中心。示范区以济南、淄博、潍坊、青岛、烟台、威海六个高新区为主体。区内聚集了全国50%以上的海洋科研机构和全国70%的海洋高端人才,自主研发的海洋监测设备、海洋钻井平台、海洋生物医药等一批重大高新技术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并拥有国家深潜基地、「蛟龙号」载人深潜器、「科学号」海洋综合考察船等一批重大海洋科研项目。
山东省科技厅厅长刘为民表示,该示范区将全面享受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非上市中小企业通过股份转让代办系统进行股权融资等全国推广的中关村六项政策,同时还将享受股权奖励、税收优惠等四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优惠政策。
据悉,山东省在2016年年初预算中,将安排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同时,该省将鼓励示范区设立新三板中介服务中心及科技企业上市辅导机构,支持具备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挂牌上市。
据了解,2009年3月设立的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是中国第一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此后,武汉东湖、上海张江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后设立。2016年3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又新设河南郑洛新、山东半岛、辽宁沈大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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