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4名反对派中人,包括黄之锋、陈伟业、罗冠聪和黄浩铭,前年在中联办大楼门外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其间涉阻挠在场警员执行灭火职务,同被控阻差办公罪名。东区裁判法院经审讯后,今日裁定4人表证成立。控方在结案陈词指,黄之锋故意抢去便衣警员水樽挑起事端,因为他明知自己是公众人物,行为举止定会引起群众反应。案件押后至下月23日裁决。
案情指,4名被告,包括「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及秘书长黄之锋,人民力量立法会议员陈伟业及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于2014年6月11日在中联办门外焚烧「一国两制」白皮书。有关人等当时点火焚烧大型纸牌道具,其中,黄浩铭及陈伟业用身体阻止警员灭火,包括黄之锋等示威者更指骂试图灭火的警员。
控方今日结案陈词时称,黄之锋当日抢去便衣警员黎健文的水樽,是想故意挑起事端。警员最终被示威者指骂,被迫暂离前线,无法如常执行职务,这是有预谋行为,并非出于意外。
辩方指公众人物 不应被「特别对待」
代表黄之锋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则引用,着名歌手黎明早前临时取消演唱会一事,称假设黎明当日与警方「温和地理论」,但现场支持者起哄,其他人上前与警员理论造成混乱,根据控方逻辑,「难道身为公众人物的黎明也有罪吗?」他又称,公众人物不应被「特别对待」,法律应对被告一视同仁。
骆应淦又质疑控方另一理论,称当日集会只有「反白皮书」示威者,故众被告必然能推论灭火的是警员,又引用自己经验,声言在暴动罪提堂当日曾到九龙城裁判法院,在庭外目睹同一阵营的示威者互相指骂,可见政见立场相同,亦未必「万众一心、行动一致」。
罗冠聪的代表大律师邓子楷则声称,警长何国柱声称被罗阻挡无法前行,但影片所示罗全程背对他,现场又非常嘈吵,不排除罗听不到警长说「借借」,而罗亦未必知道警长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