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被誉为「明日之星」的海关署理高级监督李汉华(53岁),涉2013年接受曾在同一特遣队工作3年的女高级关员28万贷款,被廉政公署控告「订明人员接受利益」罪,案件今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审。裁判官今驳回控方额外传召廉署人员作供的申请,并将案押后至下月23日裁决。
控方质疑辩方声称该28万元用来合作投资,但即使亏损仍每月汇款给女关员,模式似还钱多于退回「投资本金」。
控方今在结案陈词指,被告李汉华辩称合作投资但炒股失利,根据二人「三七分账」的协议,高级关员何燕珊应该分摊其中的4万多元亏蚀。但李前年仍然逾10次透过「三七分账」及现金,向何退回共约26万元,不符合投资协议,反似还钱。
辩方则反驳,根据何的说法,二人合作投资至今未完结,只因李被捕而暂停,故未有结算,控方不应在现阶段计算盈亏。又称李在海关任职高官,在关员眼中「下级信上级」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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