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苏榕蓉 福州报道))《福建省「十三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日前印发,立足对台特色,推进两岸金融合作创新。
规划提出,推进闽台机构互设和股权合作。「十三五」时期,闽省将积极引进各类台资金融机构在闽设立分支机构,推动符合条件的台资银行大陆分行在改制为子行时将总部落户福建;推动台湾金融机构在闽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推动兴业银行到台湾地区设立分行;积极推动设立闽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
规划同时提出,福建将建立两岸征信合作机制,促进两岸征信信息共享和使用。深化两岸货币合作,增加新台币现钞兑换业务办理机构,争取试点「特许机构开展跨境调运现钞」业务,创新新台币自主定价机制,优化新台币现钞兑换环境。
规划明确,将加强对台资企业金融服务,鼓励福建省内银行业机构在台商密集区域开设网点,重点缓解台资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支持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提升服务台资企业的功能,加快探索引入台湾上柜和兴柜交易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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