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发布会现场。 江鑫娴 摄【文汇网讯】(记者 江鑫娴)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吴江波19日在文化部发布会上,通报了《关于推动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若干意见》)的具体内容。他表示,《意见》明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和经营,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对相关单位从事开发活动起到了「正名」和「保障」的双重作用。
吴江波表示,当前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工作仍处在探索起步阶段,存在一些难点问题,特别是在思想观念、政策许可、资金投入、收入分配等方面,都存在障碍,亟待打破体制机制的束缚。因此,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等四部门文件的形式出台政策文件十分必要。
今次《意见》提出,要加强文化资源开放和共享,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创意产品研发、生产和经营。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完善支持政策,选择部分单位开展试点,在开发模式、收入分配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同时,《意见》明确鼓励具备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采取合作、授权、独立开发等方式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大力培养创意研发、营销推广等人才,畅通国有和民营、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人才流动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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