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5名退休消防员及1名退休救护员,不满房屋委员会以他们已退休为由,取消他们透过《公务员公共房屋配额计划》申请公屋,更遭消防处要求搬离宿舍,6人早前入禀高院申请司法复核。法官27日颁下判词,指尽管过去数年没有未获分配公屋先例,但不代表申请者一定可获派公屋,亦无证据显示消防处与房委会有共识,酌情容许未获分配公屋的退休公仆续住宿舍,裁定申请人复核败诉。
6名申请人分别为退休消防总队目李剑明、高级消防员陈汉杰、伍耀培、消防队目吴家祥、王坤良及救护员钟国文,法庭昨判各人败诉,另须支付消防处及房委会的讼费。法官区庆祥早前批出司法复核许可时,曾下令暂缓「迫迁令」,惟他们败诉后须缴交这段时间的市值租金。
官:计划无保证获配公屋
法官特别提到,本案有申请人早年曾获抽中拣屋,只是他们自己放弃机会,建议若他们的情况真的艰难,可申请「体恤安置」援助计划。
申请人一方庭上称,过去从没有未获分配公屋的退休员工遭处方勒令搬出宿舍,令人有合理期望,认为房委会有「酌情机制」,例如预测未来退休数字,确保所有人最终可获分配公屋;或与消防处合作,包括酌情容许退休员工继续住在纪律部队宿舍。
法官在翻阅过相关文件后,得悉过往没有先例,但计划却从没保证退休公仆一定可获分配公屋。在2012年至2013年,有人未获分配公屋并非因为配额不够,只是他们宁愿选择较受欢迎的屋苑,放弃获编配单位,加上越来越多人退休,才令他们排名被降低。而申请者未获分配公屋,也不等于消防处一定要让他们留在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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