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廉署27日落案起诉1名按揭经纪公司经理及6名前中原地产物业代理,控告他们涉嫌就转介客户接受按揭服务,分别提供及收受非法佣金共逾3.4万元。7人已获准保释,将于下周二分两案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中原地产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按揭经理被控提供利益罪
7名被告分别是蔡静敏,45岁,按.热点物业策略(香港)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按.热点物业)高级客户经理;凌耀祖(42岁)、赵楚华(49岁)、苏建诚(35岁)、胡嘉敏(29岁)、刘靖焱(30岁)及梁浩威(35岁),同为中原地产代理有限公司(中原地产)前物业代理,被控共15项贪污罪名。
在首宗案件,蔡静敏被控7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凌耀祖及赵楚华各被控两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而苏建诚、胡嘉敏及刘靖焱则各被控一项相类罪名。
蔡静敏于案发时是按.热点物业高级客户经理,而凌耀祖、赵楚华、苏建诚、胡嘉敏及刘靖焱则为中原地产派驻不同分行的物业代理。
中原地产规定须转介中原按揭
中原地产的相关公司中原按揭经纪有限公司(中原按揭)、按.热点物业及承科有限公司(下称承科)是提供按揭转介服务的经纪公司。如中原地产的客户需要按揭转介服务,其物业代理必须将客户转介予中原按揭。中原地产的物业代理不准接受佣金,作为转介其公司的客户予中原按揭以外的其他公司的报酬。
其中7项控罪指蔡静敏涉嫌于2012年12月4日至2013年6月11日期间,向凌耀祖、赵楚华、苏建诚、胡嘉敏及刘靖焱提供共2.8万余元,作为他们把中原地产多名客户转介给按.热点物业或承科接受按揭服务的报酬。
另外两项控罪指凌耀祖涉嫌以相同目的,从蔡静敏接受8,603元及3,289元。而其他两项控罪则指赵楚华涉嫌以相同目的,从蔡静敏接受5,829元及992元。余下3项控罪指苏建诚、胡嘉敏及刘靖焱涉嫌以相同目的,分别从蔡静敏接受3,820元、2,466元及3,251元。
在另一宗案件,梁浩威被控一项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控罪指梁涉嫌于2013年3月,从按.热点物业的相关公司一名经理接受5,762元,作为把中原地产客户转介给按.热点物业及/或承科接受按揭服务的报酬。
责任编辑:吴筱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