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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入狱彰显法治人心大快

2016-05-31

【文汇网讯】「佔中」期间在龙和道天桥高处向警员泼洒不明液体的「公民党」成员曾健超,昨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五个星期。判刑结果大杀近年激进反对派动辄「与警为敌」的「威风」,更彰显了特区司法机关维护法治的决心和勇气。

有关案件发生于前年十月,其间社会上有各种不同声音,不少市民认为,曾健超向执法警员「淋?」的行为十分恶劣,法庭判刑如「松手」,将会严重打击警队士气,激进分子今后针对警员的行动将会更加嚣张,对社会治安是不利的;但也有人估计法庭不会判曾健超袭警罪成及入狱,因为这样做会被指为「打压民主」,法官要承受被反对派和乱港传媒围攻的压力。

昨天的事实证明,本港司法机关和人员是忠于职守、公正司法和无惧压力的。正如裁判官罗德泉在判刑时所指出,曾健超当日的行动,对执法警员是极大的侮辱和具有挑衅性,他必须为这种当警员是「出气袋」的任性行为负责。当日警员是在按照上级指示执行职务,法庭有责任保护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

事实是,正如裁判官罗德泉昨日在庭上所指出,案中曾健超的罪行性质「绝不轻微」。无疑,淋洒尿液或其他异味不明液体「死不了人」,但这一行为所传递出来的信息却是极之严重的。

近年反对派到处搞事、冲击成风,其中一个「标志」就是专门以执法警员为攻击对象,他们不仅视警员的劝喻和警告如无物,动手抢夺「铁马」、自筑「路障」,在违法「佔中」及旺角暴乱期间,更以削尖木棍、铁枝、自制盾牌为武器向执法警员发动进攻,过程中粗言秽语横飞,手指头直戳到警员的脸上,乱港传媒《苹果日报》也专挑警员被辱以至倒地的照片刊登,以低贬警队出租车气和形象。

乱港先要乱法,乱法则先要把警队执法的威严打掉,曾健超当日在天桥高处以成桶尿液向执法警员兜头淋下,便是这种对执法者肆意侮辱和挑衅的「极致」行为,性质确实是十分严重和绝对不可以接受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日前来港视察时,在特区政府欢迎晚宴的致辞中曾经指出,法治是香港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自由的底线,这个基石一旦动摇了、底线退让了,特区的繁荣稳定将何以保持?

委员长并且严正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在法律之上,也没有任何违法者可以凭借任何理由逃避法律的制裁。希望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司法机关切实履行维护法治的神圣职责,严明执法,公正司法,绝不能姑息纵容违法行为,社会各界对那些冲击法治底线的行为也应该严厉地谴责。

曾健超袭警、拒捕罪成入狱,违法者得到应有制裁,法治彰显、人心大快!也有力说明了委员长有关司法的讲话确实是为香港好和符合市民整体利益的。

责任编辑: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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