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趸船撞桥案 3被告不认罪

2016-06-02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去年10月23日,一艘由拖船拖行的趸船在通过汲水门大桥期间,趸船吊臂意外撞到桥身,导致汲水门大桥及青马大桥须全线封闭检查,瘫痪香港国际机场及往来东涌的交通两小时。疑行错航道,未有取道桥身较高的青马大桥的拖船船长,连同拖船东主和趸船东主一起被票控,案件今在在荃湾裁判法院提讯,3名被告均否认控罪,案件押后至下月21日进行审前复核。

涉事拖船「永照十二号」的船长黎木喜(63岁)被控一项危害他人在海上的安全罪,以及一项违反《商船(本地船只)(一般)规例》的交替控罪;而趸船「新财威八号」的东主公司「威耀工程」和拖船东主「永业机器工程」同被票控一项违反《商船(本地船只)(一般)规例》罪名。

代表首被告拖船船长黎木喜及次被告拖船东主永业机器工程的律师称,由于上周才取得有关文件,向法庭申请延期答辩,然而控方指出对方其实早已取得海事处的文件。裁判官指案件已押后逾两个月,拒绝延期。案件下月21日先进行审前复核,待首被告及次被告有时间向资深大律师索取法律意见。

责任编辑:姚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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