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页 > 快讯 > 正文

立法会换届选举提名期7月16日开始 7月29日结束

2016-06-10

【文汇网讯】本网综合报道,特区政府发布新闻公告: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提名期由7月16日开始,至7月29日结束。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二十一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

立法会换届选举于9月4日举行,由地方选区和功能界别各选出三十五名议员,共选出七十名议员。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今日(六月十日)说:「地方选区选举或功能界别选举的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二十一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

他说:「地方选区选举或功能界别选举的获提名人士亦必须在紧接提名前的三年内通常在香港居住,并且是没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

然而,以下十二个功能界别可接受非中国公民或拥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递交提名,包括:法律界;会计界;工程界;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地产及建造界;旅游界;商界(第一);工业界(第一);金融界;金融服务界;进出口界;以及保险界功能界别。

除区议会(第一)功能界别及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外,功能界别选举的获提名人士必须是有关功能界别的已登记选民,或与有关功能界别有密切联系。区议会(第一)功能界别的获提名人必须是该功能界别的已登记选民,而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选举的获提名人士则必须是民选区议员。

发言人说:「获提名人士必须在提名期内的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及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亲自把填妥的提名表格和选举按金送交有关的选举主任。地方选区选举的每张候选人名单须缴交五万元选举按金,而功能界别选举的每位获提名人士或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选举的每张候选人名单则须缴交二万五千元选举按金。另外,获提名人应尽量以银行本票或现金缴交选举按金,以免因支票遭银行退票而衍生不必要的问题。」

提名表格可于各区民政事务处、有关的选举主任办事处或选举事务处位于湾仔港湾道25号海港中心10楼或九龙观塘观塘道392号创纪之城第6期23楼2301至2303室的办事处索取,或从选举事务处网站(www.reo.gov.hk)下载。

责任编辑:高峰

新闻排行
新闻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