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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促修订《安老院条例》

2016-06-14

【文汇网讯】(实习记者 李慧宜)去年大埔剑桥护老院被揭发在天台为长者洗澡的丑闻,引起大众对安老院监管制度的关注。数个关注团体今日联同约30名长者,于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会议前,到立法会门外请愿,批评政府22年来从未检讨《459章安老院条例》及《459A章安老院规例》,促请当局立即检讨及修订相关条例,包括列明要求院舍的专业医护人员及护士人数、提高院舍人均面积要求及最低人手要求等。

社联等多个团体今日联同多名社工及长者到立法会门外请愿,他们高举「处长多一个、条例仍是错」等标语,高呼「要求修改安老院条例」等口号,并把收集到78个联署团体签名的请愿信交给数名立法会议员,冀他们在会议上转达诉求。

人均面积低过房署标准

社联长者服务专责委员会主席翟冬青批评现时条例过时,因为当局自22年前订立《安老院条例》及《安老院规例》以来,一直未作出任何检讨或修改,以致安老院的质素一直未能得到改善。另外,现时《规条》要求安老院的人均面积为每人不少于6.5平方米,比房屋署的标准7平方米还要低,她认为十分不合理。

对于政府早前准备新增一个助理署长(牌照及规管)的职衔,以掌管新成立的「牌照及规管科」。团体认为,建议并不能解决问题症结,假如不修改《条例》,不但无法改善长者在安老舍的生活质素,更浪费公帑。

责任编辑:姚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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