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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事项待处理 督察洩同僚资料案押后审

2016-06-16
案件今日在区域法院审理 记者 邓滔摄案件今日在区域法院审理 记者 邓滔摄

【文汇网讯】(记者 邓滔)一名现已停职的男警务督察涉嫌于前年「佔领」示威活动期间,将部份同僚资料上载至因特网,并于调查期间被揭其私人电脑内,藏逾270项儿童色情影像及照片。案件原定今日在区域法院开审,但控辩双方仍有事项处理,故向法庭申请押后案件,获法官批准。案件安排在10月25日审理,预定审期为8天。

本案被告为报称警务督察的施恒(29岁),他被控一项「不诚实取用电脑」及一项「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首项控罪指,被告于2014年11月27日,在北角警署取用一部属于警务处的电脑,以不诚实手法令自己获益。而另一项控罪则指,他于同年12月1日在半山寓所的私人电脑内,管有271段儿童色情影片及3张同类照片。

被告以一千元现金继续保释,他又不准离开香港,并需交出所有旅行证件。

责任编辑:钟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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