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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家彪促银行设机制 保障智障人士

2016-06-17

【文汇网讯】(记者 陈文华) 不良营商者多以广撒网的方式搜寻目标,智障人士更易成为其操控对象。有轻度智障的24岁年轻受害者,刚刚出来工作就被某健身公司职员夥同中介公司及财务公司骗取过百万港币,包括25万健身合约、70万财务公司欠款及十几万银行贷款,日前更遭其中一间财务公司入禀法院,或会没收其持有的唯一一间住屋抵债。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邓家彪建议信贷机构设立特定的识别系统,在精神能力不足者进行借贷行为时,可即时识别并留档。

邓家彪今日联同葵青区议员梁子颖及不良营商关注组,会见金管局助理总裁朱立翘,促请局方与银行研究适切机制,保障智力及精神有缺损者。他指,现时客户到银行借款,无需提交任何健康证明,银行亦受《私隐条例》规管而不能主动询问,智力缺损者多在骗徒的唆使下成功获批贷款。受害个案发生后,银行亦无明确解决方案,令受害者承受双重压力。

邓家彪表示,工联会于去年2月至今合共接获33宗相关投诉,涉及款项440万。受骗者多在健身中心职员的介绍下,透过中介公司向财务公司借贷,最终被骗巨款陷入困境。而相关个案多为有自闭症倾向、长期精神病康复者或其他精神行为不足者,希望金管局加强对精神能力不足者的保障。

政府设明确解决方案

他建议设立特别识别系统,让信贷机构可以即时识别智障人士,从而加强对相关贷款骗案的监管和防范。另外,在受骗个案发生后,政府应设立划一明确的解决方案,令智障受骗者不再彷徨。

他补充,现时精神上无能力人士可透过《不合情理合约条例》入禀法院申请推翻有关借款合约,但现时尚无相关判案可供援引,且要求智力及精神缺损者应付复杂法律程序,并在庭上清楚描述自身经历,实属困难。

金管局于会后表示,同意「要用体恤角度处理相关个案」,对「持『监护令』以外有实际监护需要者,在进行借贷行为时需有监护人签名的建议」持开放态度,愿意进一步展开探讨。

责任编辑:李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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