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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之锋司法复核参选年龄门槛遭驳回

2016-06-22

【文汇网讯】(记者 杜法祖)有意参选今届立法会的「香港众志」秘书长、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20岁),指《立法会条例》限制年满21岁才可参选立会,是违反《基本法》和《人权法》,以个人名义提出司法复核。高等法院法官区庆祥昨颁下判词,指参选年龄的门槛设定在哪一个岁数是属于政治判断,是案并无合理可争辩之处,驳回其申请。

法官在判词中指,申请人接纳参选及投票有需要设定最低的年龄限制,席上亦无例子显示,现时有任何一个国家没 地区有为参选权及投票权设下年龄限制。

法官续指,设年龄限制目的是要确保参选者具备一定的成熟程度,去执行立法会议员的职务。根据特区政府提供的资料显示,多个国 地区均家将最低参选年龄设定在21岁或更高,而欧洲议会就选举权的报告亦提及参选的最低年龄限制不应超过25岁。

法官认为,香港规定21岁才能参选属合理范围之内,而将最低参选年龄定在哪一个岁数,是属于酌情的政治判断。

针对申请人质疑,为何参选年龄门槛设在21岁,但年满18岁的市民就可投票,两者的年龄限制应该一致。法官表示不同意,因成功当选者需履行公职及肩负更多责任,与投票者的责任有明显分别。即使法庭批出司法复核许可,法庭也不会修改参选门槛,因是案明显是政治议题,不应由法庭处理。

黄之锋在庭外死撑称,不认同法庭指该案议题属政治问题,因法庭过去曾处理有关在囚人士投票权的案件,但强调尊重法庭的决定,至于是否上诉则会再与律师商讨。

他声称,虽今年9月无缘参选立法会,但希望新一届有立法会议员能代表青年发声,争取降低参选年龄,认为投票权和参选权平等是理所当然。虽今次司法复核申请被驳回,也不会影响「香港众志」参选今届立法会的部署,会积极考虑派主席罗冠聪及副主席黎汶洛参选。

责任编辑:Salv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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