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网讯】(记者 郑治祖)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收取「祸港四人帮」之一、壹传媒集团前主席黎智英捐款,未有按正常程序向立法会申报,被廉政公署拘捕及落案起诉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案件24日晨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控罪指他身为立法会议员,没有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或向立法会隐瞒于2012年5月22日透过黎智英助手Mark Herman Simon,从黎智英处接受一笔25万元的款项。控方在庭上申请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但辩方反对,声称控方「滥用司法程序」、涉「政治检控」,又称将考虑申请永久终止聆讯,要求将案件押后两周及留待东裁再讯, 但遭裁判官拒绝,最终案件押后至7月8日到区域法院审理。
60岁的梁国雄23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 控罪书指他身为公职人员,即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于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间在香港,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及蓄意作出失当行为,即没有向立法会申报或披露,或向立法会隐瞒他于2012年5月22日透过Mark Herman Simon从黎智英处接受一笔25万元的款项。
案件暂时有6名证人,包括5名市民及1名廉署人员,另有2,071页证物文件及6只数码光盘,光盘内容长达15小时7分钟。
辩方死撑转介是滥用程序
梁国雄24日上午在反对派立法会议员陈志全、范国威以及社民连主席吴文远、副主席黄浩铭等陪同下,到东区裁判法院应讯。梁国雄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在庭上读出控罪后,他平静地表示「明白」。
控方在庭上申请将案件即时转介区域法院审理期间,梁国雄的代表律师文浩正提出反对,申请将案件暂时留待裁判法院,并押后两星期再讯。他解释,被告刚被落案,前日才收到相关文件,需时阅读及进一步索取大律师意见。
文浩正续称,控方申请将案件即时转介区域法院审理是滥用司法程序,更以梁国雄将受「政治检控」及「有动机地检控」,未能得到公平审讯为由,称可能会提出申请永久终止聆讯,所以认为若在东区裁判法院申请成功,则毋须转介更高级别法院审理。
长毛粉庭外与石房有骂战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一一反驳文浩正所言,指案件现阶段转介区域法院,并没有对被告造成任何不公。根据《裁判官条例》规定, 裁判官在律政司司长或其代表提出申请后,须作出命令,将有关的控罪或申诉移交区域法院,所以他必须转介案件,又决定将案件押后至7月8日到区域法院审理,届时梁国雄需要答辩。
梁国雄获准以原有条件、3,000元现金担保。他离开东区裁判法院时,在庭外重申控罪中的25万捐款是他代社民连收取,所以不觉得需要申报。在梁国雄发言期间,「忠义民团」成员石房有「踩场」,高声大骂:「长毛,扮死狗啊?」未知是否讲中要害,梁国雄的支持者均忍不住指骂还击,最终在警方调停下,石房有合作离去。
责任编辑:Caroline